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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扩大租购衔接政策受益群体,从而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及租购衔接保障力度。单身职工提取额度由每年8000元提高到每年10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最高提取额度由每年16000元提高至20000元。对于提供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商品房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28000元,单身职工提取额度不超过14000
元。符合租赁住房提取条件的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租房提取年度最高额度由24000元提高至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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