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或是初中生的我绝对不会想到有一日自己还会主动拿起鲁迅的书,并且读的津津有味。
我想每个中小学生应该都遭受过鲁迅的毒害吧,“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大概不叫大概叫作大抵,还大片大片诘屈聱牙的背诵。
不过近些年看一些读书推荐的介绍,对这位近现代中国文坛第一人一直推崇备至。文人相轻的中国传统本就是文无第一,但是对于鲁迅的这个称号却并没有多少人敢提出异议。这也提起了我的兴趣,觉得应该认认真真再读一遍。
从最容易的《呐喊》入手,读起来才发现原来儿时印象里的那些文章大部分都出自这本小说集,不论是爱吃茴香豆的孔乙己,头戴银项圈的闰土,还是自我满足的阿Q,甚至还有沾满鲜血的馒头,都一一找到了出处。薄薄的一本书三四日便翻到了尽头,却依旧意犹未尽。
而自己也觉得有必要写点东西,一是留作纪念,二是为了三十年来对鲁迅先生的误解表示歉意,同时也推荐给大家,以作补偿吧。
第一点我最想说的是,相比于儿时印象里的枯燥无趣,如今才发现鲁迅先生是如此可爱有趣之人。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心术不正、蝇营狗苟之人有之,严于律己、刻板呆滞之人有之,浑浑噩噩、忙于生计之人更有之。而可爱有趣之人却少之又少,或存在于不谙世事的雉子顽童之间,或存在于飘然世外的得道高僧之间。尘世之中,人们很容易沾染傲气、俗气、奴气、呆气,失去纯真可爱,失去幽默有趣。
当今社会这样,更不要提鲁迅生活的那个吃人的社会了。在人人如同行尸走肉的环境里,鲁迅能够观察到一个在鲁镇的小酒馆里研究“茴”字几种写法的小人物,并把他细致入微的记录下来。或许有人会反驳到,那只是作者为了表示对当时社会不满而虚构出来的人物。为了表示我的正确,特意把文章最后作者自己的《附记》抄写下来。
“这一篇很拙的小说,还是去年冬天做成的。那时的意思,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请读者看看,并没有别的深意。但用活字排印了发表,却已在这时候,——便是忽然有人用了小说盛行人身攻击的时候。大抵著者走入暗路,每每能引读者的思想跟他堕落:以为小说是一种泼秽水的器具,里面糟蹋的是谁。这实在是一件极可叹可怜的事。所以我在此声明,免得发生猜度,害了读者的人格。一九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而这样的小人物,就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的某个角落,或是公司里某个寡言少语不合群的同事,或是深夜里烧烤摊上自斟自饮的买醉人,甚至是论坛上某个絮叨起来没完的网友,而我们却总是未曾留意。
还有《我的故乡》中的闰土以及作者的离愁别绪,让我读起来心中总是暖暖的,充满了感动。尤其是如今自己同样为了生计背井离乡,读起来更是感同身受。还有《社戏》里对童年美好回忆的留恋,《兔和猫》中对两只小兔子死亡的不舍,让我无法与那个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民族战士联系起来。
而至于鲁迅先生第二点,作为民族脊梁的革命性和战斗性则无需多言。在此只想说一下两者之间的关系,可爱有趣之人大多是心软和慈悲的,若生在太平盛世,或许也可做一名悲秋惜春、观花赏月的雅士。只可惜鲁迅生活在那个特殊的时代,冰冷、坚硬的社会和他柔软、滚烫的内心,他的战斗性也就很好理解了,因为他无法像常人一样冷漠,一样视而不见。
余华说多年以后才读懂了鲁迅,而我刚刚开始接触,离读懂还相距甚远,不过依旧庆幸没有错过这么好的作家和作品。
或许有人会觉得如今这个时代读鲁迅已经过时,我却不这么认为,一是人性中的那些温暖之处是永不过时的,二是不管是鲁镇小酒馆里的那些食客还是围观砍头的麻木看客,如今依旧遍地可见,只不过是换了一个环境而已。
廖廖千余字,以作纪念。也是一份迟到二十多年的读后感。


